甘肅省著力培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

2018-05-17 10:13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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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開始至2020年,我省將集中利用三年時間對全省7262個貧困村,每村培育3至5名創業致富帶頭人。全省累計培育3萬人以上,每人平均帶動貧困戶5戶以上,帶動貧困人口60萬人以上。這是記者從日前出臺的《關于甘肅省培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實施方案》中獲悉的。

該《方案》由省扶貧辦、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牧廳、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監局、甘肅保監局等8家單位聯合出臺。旨在著力解決貧困村產業發展和貧困戶持續增收的人才制約和政策短板,為穩定脫貧和鄉村振興打下堅實的產業基礎。《方案》規定,選擇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的基本條件是,愛黨愛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個人信用記錄良好、具有領辦村級產業項目實力和能力,有意愿履行帶動貧困人口脫貧致富社會責任的本土人才。

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主要從目前已在貧困村創業人員中選擇。具體包括村“兩委”班子成員、村級后備干部、農村致富黨員;小微企業主、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家庭農(牧)場主、種植養殖大戶和農業產業化企業負責人;在外創辦企業或務工,有意愿回村創業的本土人才;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有創業意愿的人員;企事業單位愿意回貧困村創業的人員。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可向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請,經村“兩委”推薦,貧困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幫扶工作隊隊長考察后報所在鄉鎮。鄉鎮對推薦人選進行初審后,匯總上報縣級扶貧部門。縣級扶貧部門根據培育需求,結合當地產業發展實際,最終確定培育對象,并在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創業基地加掛“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標識牌。

《方案》明確,我省將對貧困村致富帶頭人實施金融支持和建立減貧帶貧機制。并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回流貧困村領辦創辦產業扶貧項目。回村創業期間,由人社部門負責按照有關規定,探索實行離崗后保留人事關系、保留基本待遇等優惠政策。(記者 宋振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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