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把尺子檢驗生態文明建設成效——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勇答記者問

2016-12-22 20: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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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 安蓓、陳煒偉)中辦、國辦近日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多個部門同時出臺《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為全國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考核提供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勇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以此為標志,我國將構建起更全面衡量發展質量效益的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這是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形成正確的政績觀的關鍵之策。生態文明建設成效如何,需要一把尺子來衡量檢驗。

引導形成正確政績觀

問:《辦法》的出臺有什么重要意義?

答:一是有利于完善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更全面衡量發展質量和效益,特別是發展的綠色化水平。

二是有利于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形成正確的政績觀,自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改變“重發展、輕保護”或把發展與保護對立起來的傾向和現象。

三是有利于加快推動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使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成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約束和導向,為確保實現2020年生態文明建設戰略目標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指標設置突出人民群眾獲得感

問:《辦法》有哪些主要特點?

答:《辦法》主要是對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進行制度規范,在指標設置上突出人民群眾獲得感,在結果應用上體現嚴的要求,具體包括:

一是對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的方式、主體、對象、內容、時間及結果應用、組織協調、能力保障等進行制度規范,做出6方面、共21條具體規定,發揮評價考核“指揮棒”作用,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生態文明建設責任。

二是采取評價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考核重在約束、評價重在引導,各有側重地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生態文明建設重點目標任務。

三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指標設計中提高了生態環境質量、公眾滿意程度等反映人民群眾獲得感指標的權重,引導地方黨委和政府把綠色惠民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四是強化結果應用,將考核結果作為省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體現“獎懲并舉”。

年度評價和五年考核相結合

問:評價考核工作如何開展?

答:《辦法》規定,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行黨政同責,采取年度評價和五年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在節能減排、大氣污染防治、最嚴格耕地保護等現有專項考核的基礎上綜合開展。

年度評價按照《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實施,主要評估各地區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的總體情況,每年開展一次。

五年考核按照《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實施,主要考核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指標,以及生態文明建設重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強化省級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責任,每個五年規劃期結束后開展一次。

問:兩個體系在設計上有哪些考慮?

答: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分別作為年度評價和五年考核的依據。

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包含考核目標體系中的主要目標,增加有關措施性、過程性指標,包括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增長質量、綠色生活、公眾滿意程度等7個方面,共56項評價指標,采用綜合指數法測算生成綠色發展指數,衡量地方每年生態文明建設動態進展,側重于工作引導。同時五年規劃期內年度評價綜合結果也將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

考核目標體系,以“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目標為主。在目標設計上,包括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年度評價結果、公眾滿意程度、生態環境事件等5個方面,共23項考核目標;在目標賦分上,對環境質量等體現人民獲得感的目標賦予較高分值,對約束性、部署性等目標依據其重要程度,分別賦予相應分值;在目標得分上,體現“獎罰分明”“適度偏嚴”,對超額完成目標的地區按照超額比例加分,對3項約束性目標未完成的地區考核等級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現在的綠色發展指標體系、考核目標體系主要針對“十三五”時期,今后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生態文明建設進展情況適時調整。

發揮評價考核“指揮棒”作用

問:如何確保達到預期效果?

答:一是科學分解目標。各有關部門充分考慮各地區實際和差異,已經或正在將考核目標分解下去,使各地區既有壓力、又有動力,通過努力實現“十三五”生態文明建設目標。

二是抓好組織實施。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中央組織部會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將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部際協作機制,跟蹤《辦法》推進落實情況,提出考核等級劃分建議,結合實際不斷完善綠色發展指標體系、考核目標體系。

三是強化結果應用。考核結果將作為各省、區、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在結果應用上體現“獎懲并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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