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聯合推進電子商務誠信建設

2016-11-14 09:47 來源: 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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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已經成為消費者在電商領域的重要節日,隨著國家電商扶貧戰略與多家電商企業農村戰略的展開,對于廣大農村消費者來講“雙十一”同樣意義重大。但如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解決虛假交易、刷單炒信、惡意差評等網絡失信問題?

近日,在國家發改委新聞發布會上,阿里巴巴、騰訊、京東、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順豐速運等企業代表共同簽訂了《反“炒信”信息共享協議》,在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商務部、質檢總局等有關部門的指導下,聯合開展反“炒信”行動,直擊利用網絡虛擬交易炒作信用“刷單”行為。這被看作是加強電子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

據中國改革報社發布的《電子商務領域信用風險“雙十一”預警報告》顯示,消費者的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商品信息的“表里不一”、優惠促銷暗含的水分、特殊商品“以假亂真”、售后服務“名不副實”以及釣魚網站“花樣騙現”等,商家信用風險則主要包括職業差評“網購碰瓷”“職業打假”廣告索賠、“黑手買家”惡意退貨和專業“炒信”惡性競爭等。

針對此類問題,近年來,“雙十一”前夕,國家發改委都會公開發布《規范網絡零售價格行為的提醒書》,并協調有關主管部門加強對電商平臺及電商、物流等相關企業的監督管理,指導地方建立健全電子商務失信行為投訴舉報和處理機制。

“‘雙十一’是強化電子商務誠信建設的一個重要切入點。準確了解廣大群眾對電子商務活動的期待和需求,把握網絡促銷過程中出現的失信問題及其自身發展規律,這對于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許昆林說。

平臺企業在反“炒信”的過程中,會不會侵犯有關市場主體的利益?對此方面的擔心,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副司長李聚合表示:第一要保護商業市場主體的隱私,保護商業機密,搞好信息安全保障;第二要聯手制定好標準,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有序推進;第三在發生錯誤的情況下還要建立異議投訴機制,盡快恢復信譽,保護有關市場主體的權益。

“政府不越位,企業不越位,我們把各自的角色扮演好。今天簽署協議只是一個開頭,關鍵是通過合作共治,探索一個新的機制,把網絡的信用環境凈化好。”李聚合說。(記者 白雪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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