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元告別A股 退市制度仍待完善

2016-05-16 07:24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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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違法強制退市首單落地
——博元告別A股 退市制度仍待完善

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個交易日后,*ST博元5月13日被上交所正式摘牌,這利于助力凈化資本市場環境。不過,自2001年開啟退市制度以來,A股共有89家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不足0.3%。

退市體現從嚴監管

*ST博元作為傳統“老八股”,曾在業內非常具有代表性。今年3月21日,因該公司觸及重大信息披露違法退市標準,上交所決定公司股票終止上市。3月29日,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5月11日,退市整理期結束。5月13日,公司股票被上交所正式摘牌。此后,公司股票將在45個交易日內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目前,該公司正在聘請代辦機構為其代辦相關工作。

上交所新聞發言人表示,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的“凈化器”。將市場反響強烈、嚴重損害投資者權益的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納入退市情形,是證監會2014年退市改革中的一項重要舉措,受到了市場各方的關注和認同。

2014年證監會發布《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提出對退市制度進行改革。改革主要有兩大亮點,一是增加“主動退市”情形,二是確立了“重大違法公司強制退市制度”。作為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強制退市的首單,博元投資退市是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的具體落實和體現,為后續完善及推廣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制度提供了可供借鑒的個案。博元投資退市實踐表明,退市制度是保障市場優勝劣汰的重要機制,是抑制投機炒作的重要環節,有助于從源頭上、根本上保護投資者權益,優化資本市場生態環境,保障股票市場健康發展。上交所也表示,將及時總結和評估博元投資退市實踐經驗,進一步推動退市制度的完善優化。

制度漏洞仍待完善

不過,上市公司往往“停而不退”,退市依舊問題重重。2001年水仙電器、廣東金曼兩家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交易,成為首批依法退市公司。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15年來,滬深交易所累計已有89家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不足0.3%,主動退市更是少之又少,遠不能保障A股進出平衡。而紐約證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為6%,約1/2是主動退市;納斯達克年均退市率為8%,主動退市率占近2/3。

“相關制度政策不完善,存在一定的‘漏洞’,給了一些‘不死鳥’可乘之機。”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教授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方面,部分該退市的公司頻頻借助多種手段規避退市,財務報表連續兩年出現虧損后用其他方法產生“盈利”,從而獲得喘息的機會逃避退市;另一方面,境內投資者只有在監管部門對涉嫌欺詐等不良行為的上市公司進行公開處罰后,才可以提起訴訟和索賠,難以及時采取維權措施。因此,建議監管部門要確保投資者損失追償工作有序開展,并建議股民以受到虛假陳述侵害等為由對存在問題的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在信達證券研發中心副總經理劉景德看來,復雜的利益關聯同樣導致退市難題頻頻發生。“一家公司退市,關系到成千上萬投資者的切身利益。而且還存在很多極具地方特色的保護傘,一些地方性上市國企受到地方政府部門的保護,相關部門常常竭盡全力給一些長期處于業績虧損的公司補貼和各項優惠政策。”劉景德說。

“一方面,要對涉嫌欺詐、信息披露違法的上市公司報表進行檢查,堅決讓這些公司退市;另一方面,也要對那些配合上市公司造假的審計、財務、法務等各方加強監督,敦促其承擔相應連帶責任。”國開證券資深分析師杜征征建議。(記者 溫濟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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