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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居民醫保最新籌資和待遇標準公布

2021-10-01 12:06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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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醫保最新籌資和待遇標準公布
參保繳費取消中檔 補助標準新增30元 有序開放三級醫院門(急)診報銷

近日,市醫保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調整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標準,綜合提高待遇保障水平,進一步鞏固完善居民醫保制度,健全籌資運行和待遇保障機制。

目前,我市居民醫保成年居民參保繳費檔次分為高檔、中檔、低檔,《通知》提出調整參保繳費檔次,自2022年起,取消中檔,相應調整為高、低兩檔,學生兒童按照調整后低檔繳費,按現行規定繼續享受高檔報銷待遇。

按照《通知》要求,對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作出調整:2021年,我市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高檔1100元、中檔930元、低檔580元,學生兒童檔580元。2022年,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高檔950元、低檔320元,達到國家層面個人繳費標準要求。

在綜合提高一、二級醫院門(急)診報銷待遇方面,《通知》明確,自2022年起,門(急)診報銷起付標準由500元提高至600元;在一、二級醫院門(急)診就醫,高檔繳費參保人員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55%,低檔繳費報銷比例為50%。

《通知》還提到將有序開放三級醫院門(急)診報銷,自2022年起,參保居民在本人選定的1家三級醫院門(急)診就醫費用納入居民醫保報銷,其中,高檔繳費參保人員報銷比例為50%,低檔繳費參保人員報銷比例為45%,報銷起付標準統一為600元,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4000元。三級醫院具體選定辦法醫保部門將另行公布。

《通知》對定點零售藥店報銷政策也作出了優化,參保居民在定點零售藥店因門(急)診、門診特定疾病購藥,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按照開具外配處方的定點醫療機構相關報銷規定執行,充分發揮定點零售藥店便民、可及作用,便捷居民就醫購藥。

據了解,我市居民醫保2022年集中參保繳費期已經調整為2021年10月至12月。參保人可在規定時限內參保繳費,確保及時享受相關報銷待遇。(記者 廖晨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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