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臺十項措施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保駕護航

2019-07-19 09:11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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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市容衛生、交通秩序、生態環境、公共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明察暗訪;整改不力、排名末位的市、縣,將接受工作約談;長治、孝義2個全國文明城市分別結對幫扶12個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7月12日,記者從省文明辦了解到,聚焦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我省出臺《山西省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十項工作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招招務實,“含金量”十足。

“成立由市、縣黨委書記主抓,市、縣長主建、‘三人小組’負責協調推進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模式。”《措施》加強日常工作調度,提出組建以黨委專職副書記為組長,宣傳部長、分管副市長或副縣長為組員的“三人小組”,實行周調度、月督查、季總結,大事要事及時會商,難點焦點問題領導包干解決。

一座高質量的城市,三分靠建設,七分靠管理。在治理“臟”“堵”“污”等城市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老大難”問題上,《措施》明確,要深入我省各地特別是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實地明察暗訪,將發現的問題原汁原味向所在市、縣文明委通報,限期整改。在此基礎上,通過省內主流媒體進行曝光,以曝光促整改,以整改促履職。

從下發整改通知書、推行工作約談制度,到通報批評,直至取消參評資格,《措施》從嚴落實監管,為我省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劃出“硬杠杠”。《措施》規定,在省文明辦通報批評后,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整改成效不明顯,或出現《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動態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所列問題,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相應懲戒辦法。

在強化組織領導方面,《措施》要求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進一步加大創建經費投入,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并提出了相應的獎勵措施。同時明確:今后新一屆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產生,須在各個省級文明城市、縣城積極申報的基礎上,根據近兩年年度測評加權平均成績,結合平時工作表現、信息報送和負面清單等情況向中央文明辦擇優推薦。

“文明城市創建是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的龍頭工程,是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城市化進程順利推進的重要途徑。”省文明辦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措施》的出臺,將有利于推動在全省范圍內掀起爭創全國文明城市新高潮,促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長效常態、提質上檔。(記者 楊文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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