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調整“創新券”補助標準:同一企業每年最高補50萬元

2019-09-22 16: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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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9月22日電(記者 王陽)記者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為推進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同時降低中小微企業創新成本,增強企業自主創新活力,山東省進一步修改完善“創新券”管理辦法。

山東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中,山東縮短了“創新券”兌付周期,由按年兌付改為按月兌付,以提高兌付效率;為壓縮審核環節,由按照山東省科技廳審核結果兌付政策,改為按山東各市審核結果兌付,以提高“創新券”管理使用效率。

據介紹,山東此次調整補助標準后,給予棗莊、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6市和省財政直管縣的使用方60%的補助,其他地區40%的補助;同一企業或團隊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

據悉,今年以來,山東省級已落實資金1318.27萬元,對上年“創新券”使用情況給予補助,帶動422家中小企業和創業(創客)團隊使用“創新券”3454次,同時對提供服務量大、用戶評價高、綜合效益突出的供給方單位給予后補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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