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東北地區
國家臨時存儲玉米收購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5-09-19 09:36 來源: 糧食局網站
【字體: 打印本頁

關于2015年東北地區國家臨時存儲玉米收購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糧調〔2015〕169號

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等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糧食局、財政廳,農發行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等省、自治區分行,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中航工業集團公司:

    經國務院批準,2015年國家繼續在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玉米臨時收儲政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購時間和質價標準

    (一)收購時間。2015年國家臨時存儲玉米收購期限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二)收購價格。2015年國家臨時存儲玉米掛牌收購價格(國標三等質量標準)為1元/斤,相鄰等級之間差價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掛牌收購價格是指收儲庫點向農民直接收購的到庫收購價。

    (三)質量標準。收購入庫的國家臨時收儲玉米必須為2015年生產的國產玉米,符合國標等內品質量標準。具體質量標準按玉米國家標準(GB1353-2009)執行。對實際水分、雜質高于標準規定指標的非標準品玉米,必須烘曬整理達標后方可入倉儲存,不符合標準的玉米不得入倉。非標準品玉米的收購按照《關于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國糧發〔2010〕178號)執行。其中對實際水分含量高于標準規定的玉米,以標準中規定的指標為基礎,每高0.5個百分點扣量0.65%,并扣價0.15%作為烘干費;低于或高于不足0.5個百分點的,不計增扣量和增扣價。色變粒按不完善粒歸屬。

    達不到質量要求規定的玉米,由地方政府按照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負責制組織收購,其中不完善粒中生霉粒含量超過2%的,要按規定用途使用。相關支出由地方政府統籌安排,不足部分可從糧食風險基金列支。

    二、政策執行主體和收儲庫點

    (一)政策執行主體。中儲糧總公司受國家委托作為政策執行主體承擔此次國家臨時收儲任務,通過其直屬企業和委托收儲庫點敞開收購農民余糧,防止出現農民“賣糧難”。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作為中儲糧總公司的補充力量,受中儲糧總公司委托承擔收儲任務,獨立向農發行貸款。中儲糧總公司與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要在2015年10月20日前簽訂委托收儲協議,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委托收儲協議要經財政部、國家糧食局、農發行總行審核備案。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收儲規模根據企業倉容、管理能力等下達。

    (二)收儲庫點資格條件。收儲庫點應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糧食收購資格,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2)在農業發展銀行開戶。(3)有一定規模的自有倉容和烘干設備,倉儲設施條件符合《糧油倉儲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9年第5號)要求,具備必要的清理設備、機械通風設備、檢化驗設備、計量稱重器具和人員,對農民交售少量糧食要有可移動式磅秤。(4)執行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相關規定,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相關設備齊備完善。(5)三年內在收儲及銷售出庫等方面無違規違紀行為。(6)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7)已經完成露天囤垛防火改造任務,無重大消防隱患。各收儲庫點要留存收購環節開具的收購結算單、質檢單、稱重計量單(含相關電子數據)備查。

    (三)收儲庫點的確定。(1)確定程序。符合資格條件的中儲糧直屬企業和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直屬企業可作為收儲庫點。其他收儲庫點由有關中儲糧分公司、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省級分行共同確定。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收儲庫點名單由集團總部報中儲糧總公司,同時抄報收儲庫點所在地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省級分行;其他收儲庫點名單由中儲糧有關分公司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報中儲糧總公司。中儲糧總公司匯總后,于2015年10月25日前報財政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收儲庫點名單(按照企業工商登記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由中儲糧總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前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2)確定原則。要按照“有利于保護農民利益、有利于糧食安全儲存、有利于監管、有利于銷售”的原則確定收儲庫點。要充分利用現有倉儲資源,以縣為單位,每個縣內收儲庫點收儲能力應與當地臨時存儲玉米預計收購量相銜接。要優先安排國家有關部門下達糧食倉儲設施(含儲糧罩棚)建設計劃且具備收儲資格條件的企業作為收儲庫點,對2014年已通過資格審核、開展臨儲糧收購業務、無違規行為,今年又投資擴建倉容的地方臨儲糧收購庫點應優先考慮。對售糧較為集中、交通條件相對較差、農民反映問題較多的地區,要增設收儲庫點,擴大布點范圍,同時結合縣內集并統籌收儲能力,滿足農民售糧的需要。中儲糧直屬企業要與委托收儲庫點簽訂委托收購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等,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分支機構要作為監管單位在合同上簽章。

    (四)租賃收儲點的確定。要充分挖掘潛力,有效利用社會閑置倉容和烘干能力。在確保儲糧安全的前提下,對當地符合資格條件的收儲庫點全部啟動后收儲能力仍不能滿足收儲需要的地區(以縣為單位),中儲糧有關分公司應及時安排縣內集并,或由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的租賃社會倉容收儲政策性糧食規定條件的收儲庫點租倉儲糧解決。租賃庫點名單要在其開始收購前公布。租賃社會倉儲設施有關要求按照《租賃社會糧食倉儲設施收儲國家政策性糧食的指導意見(試行)》(國糧檢〔2015〕51號)執行。符合收儲庫點資質條件的企業及其所屬企業均以委托收儲的方式參與收購,不能作為租倉儲糧點參與政策性收儲。

    (五)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的搭建。(1)當前,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主要有儲糧罩棚、露天囤、露天垛三種形態,在確需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儲糧的情況下,優先采用儲糧罩棚儲存。在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糧食企業現有倉儲設施的情況下,如采取縣內集并、租倉儲糧等措施后收儲能力仍然不足,收儲庫點(含已租賃庫點)確需搭建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的,由中儲糧分公司會同省級糧食部門、農發行省級分行提出分庫點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儲糧計劃申請,經中儲糧總公司審核并報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后實施。搭建的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要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文件、標準和防火規定,具備實施機械通風的功能。(2)中儲糧總公司要嚴格控制搭建數量,根據收購情況,逐批分解下達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儲糧計劃。對在2015年糧食庫存檢查中發現存在儲糧安全隱患尚未整改到位的收儲庫點(含已租賃庫點)不得搭建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有關情況要及時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并抄送相關省級糧食部門。

    三、收購資金和賬務處理

    (一)收購貸款。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按有關政策規定,及時足額安排國家臨時存儲糧食貸款(含收購費用、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搭建費用)。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由其子公司或直屬企業向當地農業發展銀行獨立貸款。其他收儲庫點所需貸款,由中儲糧直屬企業統一向當地農業發展銀行承貸。

    (二)利息和費用。(1)費用標準。國家臨時存儲玉米利息費用補貼包括貸款利息、保管費用等,由中央財政給予補貼。收購費用為2.5分/斤,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搭建補助費用標準為3.5分/斤,由收儲庫點全額包干使用,計入庫存成本。保管費用補貼標準按《財政部關于批復最低收購價等中央政策性糧食庫存保管費用補貼撥付方案的通知》(財建〔2011〕996號)執行。中儲糧總公司按規定在中央財政包干的保管費用補貼總額內計提的質檢、監管等費用,要專項用于國家臨儲玉米入庫驗收和監管工作,確保驗收和監管需要。(2)撥付方式。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預撥給中儲糧總公司,事后中央財政與中儲糧總公司據實清算。中儲糧總公司按與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簽訂的委托收儲協議支付代儲利息費用補貼。其他補貼資金由中儲糧總公司預撥付到中儲糧分公司,由中儲糧分公司自糧食入庫當月起,按季足額撥付到委托收儲庫點,不得截留挪用。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中儲糧分公司要統一規范收儲庫點包括租賃收儲點費用補貼標準。財政補貼資金一律支付到貸款企業在農發行的賬戶上。

    (三)會計處理。收儲庫點收購國家臨時存儲玉米與農民結算時,將應支付的收購價款借記“儲備糧油-待核國家臨時存儲糧油價款”科目,將規定標準烘干費扣價部分貸記“儲備糧油-待核國家臨時存儲糧油費用”科目,將支付的糧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對扣量形成的糧食應規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收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收購費用、烘干費用、搭建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等費用,在“儲備糧油-待核國家臨時存儲糧油費用”借方科目中歸集。收購費用包括糧食檢驗費、整曬費、入庫費等各項費用。烘干、搭建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費用包括原材料及人工成本等各項費用。收購糧食驗收合格后,按核定的價格、收購費用、搭建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費用標準確認庫存成本,借記“儲備糧油-國家臨時存儲糧油”科目,貸記“儲備糧油-待核國家臨時存儲糧油價款”“儲備糧油-待核國家臨時存儲糧油費用”科目,差額部分按糧食驗收批次合理分攤計入企業當期損益,借記“儲備糧油結算價差支出”科目,或貸記“儲備糧油結算價差收入”科目。

    (四)統計處理。統計處理按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收購期間,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下屬收儲庫點要將統計數據按照屬地原則報送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并逐級上報至集團總部,同時抄送中儲糧分公司指定的直屬庫,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總部要將收購數量報送中儲糧總公司。中儲糧直屬企業及其委托收儲庫點收購進度由中儲糧直屬庫統計上報,中儲糧分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在向上級機構報送收購數據時,要按照屬地原則抄送當地相應省、市、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當地農發行。中儲糧總公司對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總部和中儲糧直屬庫報送的數據核實無誤后,匯總報送國家有關部門。中儲糧總公司要在每月逢5日、10日(或月底)后的第1個工作日下班前,將前5天收購數量匯總報送國家糧食局,國家糧食局對統計數據進行審核匯總后分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儲糧總公司、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要在2016年5月底前將收購工作總結報告國家有關部門。收儲庫點要將國家臨時收儲玉米與企業自營玉米嚴格區分,分類統計,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對其中簡易和露天存儲設施存儲的臨儲玉米數量應單獨統計。有關省份和單位要鼓勵、支持收購庫點應用庫存糧食識別代碼,盡量將收購信息與識別代碼進行關聯,并在出庫時將識別代碼與關聯信息傳遞給接收企業。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收購環節。各收儲庫點要按照規定價格公開掛牌收購,嚴格執行“五要五不準”收購守則,做到糧食標準及質價政策上墻,標準樣品上臺,嚴格執行國家質價政策,既不可壓級壓價損害農民利益,也不能抬級抬價擾亂市場秩序,確保政策執行不走樣,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時間和質價標準開展收購,嚴禁先收后轉賺取差價。要嚴防進口玉米進入收儲環節,發現疑似進口玉米時要暫緩收購,并請有關部門進行鑒別,追查來源,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收儲庫點虛報庫存、以陳充新、收購進口玉米套取費用補貼等行為,一經發現,要將其收購的玉米全部退出國家臨時存儲收購進度和庫存統計,追回糧款歸還農發行貸款,取消企業臨時收儲資格,收回不當得利上交中央財政,并將其以前年份收儲的國家臨時存儲玉米安排移庫或按有關程序及時組織拍賣,所發生的費用由違規企業承擔。如發生損失,由收儲庫點承擔,并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監管人員及相關人員責任。

    (二)驗收環節。(1)中儲糧有關分公司、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農發行省級分行共同指定有資質的糧食質檢機構對收購入庫的國家臨時存儲玉米的質量進行驗收,并對驗收結果負責,驗收合格的玉米作為國家臨時收儲玉米存儲。要及時開展驗收,不得等收購結束后集中突擊驗收。承擔審核驗收的中儲糧直屬企業、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分支機構在驗收工作中弄虛作假的,要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2)對驗收合格的玉米,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收儲的部分,由中儲糧總公司與3家企業總部簽訂委托保管合同,并明確保管、出庫責任;其他收儲庫點收儲的玉米,由中儲糧直屬企業與其簽訂代儲保管合同,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發行分支機構要作為監管單位在合同上簽章,明確數量、等級、價格和保管、出庫責任等,并建立質量檔案。(3)各收儲庫點對今年收儲的玉米要實行標倉管理,不同年度、不同性質的玉米必須分貨位存放,不得混存。(4)對驗收不合格的玉米要自收購之日起退出臨時存儲玉米庫存,貸款企業要及時銷售并償還農發行貸款本金。

    (三)監管要求。(1)中儲糧總公司作為政策執行主體對收儲政策執行情況負總責。中糧集團、中紡集團、中航工業集團也要完善監管制度,加強對本公司直屬企業開展收購活動的內部監管,并對所屬企業執行國家收購政策的合規性和糧食庫存管理負責。(2)地方糧食行政管理等部門要按在地原則,依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有關文件規定,結合部門職責,加強對有關企業收購資格的審查和復查,加強對玉米收購活動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大對“以陳頂新”“打白條”等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正常的收購秩序,切實保護農民利益。(3)各地在檢查中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精神,提升監管效能。(4)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價格法》和相關政策規定,加強對糧食經營者執行臨時存儲玉米收購政策的價格監督檢查。

    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要求,加強政策宣傳,督促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做好玉米臨時收儲工作,組織引導當地農民有序售糧,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監管,督促和指導各類糧食企業積極入市收購,滿足農民售糧需要,盡量減少農民排隊等候時間;要組織抓好質量達不到國家臨時收儲標準玉米的收儲工作。各地要做好技術服務工作,加強農戶科學儲糧知識宣傳,指導農民有效解決“地趴糧”,在玉米脫粒時搞好選棒和整理,降低生霉粒含量,減少產后損失。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 家 糧 食 局

    財  政  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2015年9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責任編輯: 黃林昊
 
?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于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系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

一分快3-开户